光纤熔接工艺的常规要求
来源:西安百特通信
发布时间:2012-07-07
作者:西安光纤熔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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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光纤施工行业标准, 光纤熔接应满足如下规定:
① 接续前应该对光缆的程式、端别, 测量光纤的传输特性, 检查护层对地绝缘电阻。防止错接或将不合格的光缆接续后再返工。
② 接头处开剖后, 光纤应按序作出标记, 并作记录。
③ 接续操作一般应在车辆或接头帐篷内进行, 防止灰尘和某些有害气体(如氟里昂)的污染。环境温度低于0℃时, 应采取合适的升温措施, 以保证光纤的柔软性和焊接设备的工作正常。
④ 光缆余量一般不少于4m, 接头护套内光纤的最终余长应不少于60 cm。
⑤ 光缆接续工序应尽可能连续工作, 如果由于条件限制无法完成接续, 则应注意防潮和安全防护。
⑥ 光纤连接后应测量接头损耗合格后再封装保护管。
⑦ 直埋式光缆的接头坑应位于路由A→B 的右侧, 如因地形限制不得不位于路由左侧时, 应在路由施工图上标明。
⑧ 架空光缆的接头一般安装在电杆旁, 并应作伸缩弯。接头余留长度应盘放后固定在相邻杆上。主要适用于南方地区。
⑨ 管道敷设光缆的接头箱应安装在人孔的较高位置, 防止雨季时被人孔内的积水浸泡。